新会计制度下,“待摊费用”科目不再使用,可计入“预付账款”。
新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第二章第五节要求企业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