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不能,如果刑罚不是十分严重,其服刑地一般在判决地的某监狱执行。而且在监狱内部的管理中,为避免人情犯和特殊犯的产生,一般不许在原籍服刑,实行异地管理;即对本地区的犯人调到本省的外地区服刑改造。如果有什么特殊情况,可向监狱方面请求调换服刑监狱,而且需要监管局批准。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中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犯罪地,包括犯罪的行为发生地和结果发生地。
刑罚的执行,由审判法院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监狱或其他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