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法官宣布开庭
2、进行法庭调查,原告宣读起诉书,被告予以答辩;
3、法庭辩论,原被告先后出具证据材料并相互质证,包括书证物证人证、视听资料、鉴定笔录、原告陈述、被告陈述等,最后一个环节是被告做最后陈述;
4、先调解然后休庭,合议庭评议;5、宣判当然可能不当庭宣判以上所需材料包括了起诉书、证据材料、身份证件等,如果聘请律师,还得提交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