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点实际为商场取得商品的进销差价,扣点后的净额为商场应付供应商的款项,也是商场的销售成本,供应商以此为依据给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比如某件商品在商场卖100元,商场按一定的比率如20%扣点后,通知供应商按80元金额开来增值税专用发票结帐付款,即要保证商场有20%的毛利。
另一种是供应商按当期销售额减实际销售额乘扣率后的余额,向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未完成销售计划的情况下,由于保底额大于实际销售额,会造成商场实际付给供应商的货款金额低于供应商开具的发票金额,商场少付供应商金额直接冲减商品销售成本,实际形成了供应商向商场的供货返利。
商场约定月销售收入要达到10000元每月,低于10000元的也按10000元的20%扣点,供应商本月只完成5000元,商场还是要求供应商按扣除20%的点后8000元开来增值税发票结帐,但付款只付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