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大本部。
山东大学法学院是全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双基地,拥有一级博士授权点、博士后流动站、一级硕士点、法学试验班等项目。学院凭借优秀的法学师资团队,为创建中国顶尖法学院、世界级法学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981年山东大学建立法律系,法律本科专业。1994年,法律系转制为法学院,著名法学家徐显明先生、梁慧星先生曾先后担任法学院院长,他们铸就了山大法学学术的声誉。
法律硕士是专业学位之一,我国自1996年试办法律硕士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规定设置。法律硕士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职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立法、司法、律师、公证、审判、检察、监察及经济管理、金融、行政执法与监督等部门、行业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与管理人才。法学硕士的培养目标是以教学、学术、实务多方面为指向,而法律硕士则是以致用、实务为指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