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处理流程如下:
(一)报案。
(二)现场处理。
(三)责任认定。
(四)交通事故赔偿调解。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