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统一”是我国推进政治文明建设必须遵守的基本方针,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势和特点。具体内容为:
1、坚持党的领导与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有机统一;
2、坚持执法工作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3、坚持对法律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