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算组的组成(二)破产财产(三)破产清偿
要遵守的规定:
《破产法》第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条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