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
一、遗嘱继承:
1、找房屋评估部门对房屋评估:
2、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所需材料有: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原件。
3、进行房屋测绘:
4、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二、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