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官员分为九品,每品有正、从之分,共十八个等级。
正一品:太师、太傅、太保、大学士、领侍卫内大臣;
从一品:少师、少傅、少保、各部院尚书、都察院左右都御史、将军;
正二品:各省总督、各部院左右侍郎、副都统、总兵;
从二品: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各省总督、各部院左右侍郎、副将;
正三品:左右副都御史、通政司通政使、各天府府尹、各省按察使、参将;
从三品:光禄寺卿、太仆寺卿、各省盐运使;
正四品:通政司副使、各寺少卿、各省道员;
从四品:翰林院学士、国子监祭酒、各省知府 ;
正五品:左右春坊左右庶子、六科给事中、各部院郎中、直隶州知州;
从五品:各道监察御史、各部员外郎、各省知州、守御所千总;
正六品:国子监司业、京府通判、门千总、京县知县;
从六品:直隶州州同、部千总;
正七品:京县县丞外县县长、各府学教授;
从七品:中书、国子监博士;
正八品:翰林院典簿、府州县训导;
从八品:邢部司狱、巡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