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在具体认定行为人是否侵害他人名誉权时,应从以下四方面来确定:
1、行为人主观有过错:主观有过错是指行为人对于他人名誉权受侵害的事实主观上存在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2、行为人行为违法:此处的“法”应作限制解释,仅包括法律和行政法规。
3、存在损害后果:名誉权的损害后果主要有:公民因加害人行为导致社会和他人对其品德评价降低;法人因加害人行为导致商誉下降、磋商中的合同被终止等。
4、损害后果与违法行为之间有因果联系:侵害名誉权的构成必须是违法行为直接导致了损害后果。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