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三十二年是公元1906年,发生的大事情是清政府预备立宪改革。预备立宪的最初步骤是,1905年10月,清政府派载泽、端方、戴鸿慈、李盛铎、尚其亨五大臣出洋考查宪政。同年11月,又命政务处王大臣等筹定立宪大纲,设立考察宪政馆。
1906年8月,出洋考察的五大臣经由欧、美各国及日本考查后归国,拟出立宪方案。载泽并在《奏请宣布立宪密折》中指出,立宪可以使皇位永固,外患渐轻,内乱可弥,并说明今日宣布立宪,不过明示宗旨为立宪之预备。至于实行之期,原可宽立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