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根据质数与合数的定义:只有1和其本身两个约数的数叫做质数,除了1和其本身两个约数之外还有其它的约数的数叫做合数。
根据算术基本定理,每一个比1大的整数,要么本身是一个质数,要么可以写成一系列质数的乘积;而且如果不考虑这些质数在乘积中的顺序,那么写出来的形式是唯一的,最小的质数是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