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行刑法,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对刑法规定进行部分补充、修改或废除部分刑法规定的单行规范性法律文件。1979年旧刑法实施之后、1997年新刑法实施之前,立法机关一共颁布过二十四个单行刑法。新刑法实施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又通过了一个单行刑法,即《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附属刑法,“单一刑法”的对称。是指从立法体例上对刑法所作的一种分类。民商、经济、行政等非刑事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刑法规范的总称。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附属刑法适用刑法典总则规定的一般原则。附属刑法与单一刑法具有同等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