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畜牧兽医部门出具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意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批复;出资人身份证明材料;工作人员有关证明资料;设备设施的有关证明材料。
1、在市城区设置定点屠宰厂的,由市商务主管部门书面征求省商务主管部门意见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2、在县城区或乡镇设置定点屠宰厂的,由同级人民政府签署意见,报市商务主管部门审查,书面征求省商务主管部门意见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步 涉及新建厂建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