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是货币行政当局即中央银行、货币管理机构、外汇平准基金及财政部以银行存款、财政部库券、长短期政府证券等形式保有的在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使用的债权。 包括外国货币、外币存款、外币有价证券如政府公债、国库券、公司债券、股票等、外币支付凭证如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