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军人离婚的法律规定:
一是在通常情况下,现役军人的非军人配偶一方提出的离婚,必须要得到军人一方的同意,法院才能判决准予离婚,
二是在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不必得到军人的同意,经调解无效的,法院可判决准予离婚。
因此军人无重大的过错前提下,没有军人的同意,法院不得判决解除婚姻,这也是为了保证我们国防的安全,对军人的一项特殊规定。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