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共有294个地级市,30个自治州,7个地区,3个盟,地级市数量约占地级行政区总数的88%。
地级市,包括"设区的市"和东莞市等"直筒子市",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行政区划类别与地区、自治州、盟相同,属地级行政区,由省、自治区管辖。因其行政地位与地区相同,故称"地级市"。自1983年11月5日开始,在国家行政机构区划统计上作为行政区划术语固定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