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位表态制出自党工委议事制度,为保证决策正确、科学,避免盲目决策、临时动议,特制定该末位表态制度。
一、党工委议事制度、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二、党工委议事程序按照“事前告发、充分讨论、末位定论、如实记录”程序进行。
1、事前告知:召开党工委会议前,实现必须将议题告知班子成员,做到议事时心中有数,凡事前未告知的事项一律不上会,人和人不得临时动议。
2、充分讨论:凡集体研究中药事项,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一把手”不得先定调子,划定框架,班子成员就事论事,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认真磋商,人和人不得压制民主,思谋串通。
3、末位定议:班子集体研究重大事项,重大问题时,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最后由“一把手”综合集体意见作最后陈述表态,当意见不一,出现明显分歧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实行班子成员集体表决,但仍由“一把手”按照集体表决意见作最终表态。
4、如实记录:对集体研究重大问题和事项,必须制定专人进行会议记录,对每位班子成员的陈述意见,特别是对最终决策内容必须详细,如实记录在案,作为决策责任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