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如下:
1、每一旅客随身携带非托运行李的重量一般不能超过5公斤,体积每件不能超过20乘以40乘以55厘米,并要求能放入行李架内或座位底下,不妨碍客舱服务和旅客活动。
2、经承运人同意的非托运行李应与托运行李合并计重后,交由旅客带入客舱自行管理。
3、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10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