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年限,每累计缴费满12个月的,可以领取2个月的失业金,1993年1月1日前的工龄视为缴费年限,一次审核最多只能领取24个月的失业金,其未纳入第一次审核的缴费月可以在下次再失业后一并计算。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的人员,可连续领取失业金、自谋职业补贴和延长申领失业金到退休月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