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宅基地是永久使用的。
《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