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结婚买房可以写双方的名字。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