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公司没能将货物送到指定的收货人手中,其行为本身属于违约行为,如果快递公司不能提交证据证明快递的丢失是因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就应该对货物的丢失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