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监护包括有: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从业人员健康监护信息管理。
职业健康监护是指以预防为目的,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系统的检查和分析,从而发现早期健康损害的重要措施。
职业健康监护中出现新发生职业病(职业中毒)或者两例以上疑似职业病(职业中毒)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个人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