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级市、省会城市的市长、局长的级别分析:
1、地级市的市长为正厅级,行政级别为:五至七级;局长为正处级,行政级别为:七至十级。
2、省会城市的市长为正厅级,行政级别为:五至七级;局长为正处级,行政级别为:七至十级。
3、省会城市的市委书记为省委常委,为副部级,行政级别为:四至五级。
正处级,中国干部的行政级别之一。一般,省一级部门单位中的处长、地级市的局长、地级市辖区区长、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县(市、区)人大主任、县(市、区)政协主席为正县处级。调研员、副调研员是非领导职务,但是分别享受正处级、副处级的部分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