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条约》开放的陆路商埠是伊犁和喀什噶尔。
《北京条约》:包括《中英北京条约》《中法北京条约》《中俄北京条约》,是1860年中国清朝政府于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在北京分别与英国、法国、俄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北京条约》主要内容:
1、开天津为商埠;
2、准许英国招募华工出国;
3、割让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
4、《中英天津条约》中规定的赔款增加为八百万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