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平方米。
幼儿园设置标准:
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有独立大门和保安室;幼儿生均占地面积不少于13平方米;户外独立活动场地面积生均4平方米以上,户外30米直跑道;园舍建筑面积生均7平方米以上;每间教室使用面积100平方米,含儿童洗手间,洗手间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音体活动室120至160平方米;伙房总面积100平方米;幼儿园为3层教学楼,每层6间教室,其中1楼伙房占用一间,音体活动室占用一间,园长室、医务室、财务室共占一间,教师办公室、阅览室、美术室共占一间,余下共设14个教室,幼儿总人数约600名;教学楼两侧设双楼梯,楼顶设隔热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