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权取得的原则有以下三种:
(1)使用原则;(2)注册原则;(3)混合原则。
二、商标权取得的方式分为两种: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
(1)商标权的原始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直接取得,是指商标权由创设而来,其产生并非基于他人既存之商标权,也不以他的意志为根据。
(2)商标权的继受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传来取得,是指以他人既存的商标权及他人意志为基础而取得商标权。
【法律依据】
根据《商标法》第3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