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公安机关的警察:治安警察、户籍警察、刑事犯罪侦查警察、交通警察、巡逻警察、外事警察、经济犯罪侦查警察、禁毒警察、警务督察、监所警察、科技警察、公安法医。
⒉司法机关的警察: 监狱、劳教机关的狱警、管教干部。
⒊国家安全机关的警察。
⒋接受双重领导的警察:铁路警察、 航运警察、林业警察、缉私警察、武装警察。
⒌接受其他部门领导的警察:法院和检察院的司法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