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区长是地市级正厅级,由于北京市直辖市,属于省部级,所以各区的区长,相当于地市级正厅级干部。区长为行政区划区的行政长官,区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区人民政府领导,由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
区长有多种类别,级别也各不一样。县处级单位的区长相当于县长,低于市长地级市而高于乡长镇长。在中国,区长实际上相当于一个区的第二把手,仅次于区委书记,一般也是该区的区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