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想离婚能拖多久,这个涉及到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期限的问题。
如果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想离婚。那么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起诉方的起诉理由判断,是否支持双方离婚,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可以延长。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如果双方不存在上述情景,那么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第二次起诉则需要在第一次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后进行。当然在这个期间男女双方是可以随时协议离婚的。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