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铁官营汉武帝实行的财经政策。西汉初年对盐铁业采取自由经营政策。汉武帝时,为增加政府财政收入,打击工商业者,实行盐铁由国家垄断经营,并设置行政机构具体管理。在中央于大司农之下设盐铁丞,总管全国盐铁经营事业,于地方各郡县设盐官或铁官经营盐铁产销。盐官营的办法是:民制、官收、官运、官销。募民自备生产费用煮盐,政府提供主要的生产工具牢盆以间接控制其生产,产品由官府收购。铁的官营官府控制更紧,包括直接组织开矿冶炼,铸造器物及销售,即控制了生产和流通的全部过程,不像盐的民制官收。民私自煮盐和铸铁在受釱左趾的刑罚,工具有产品没收入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