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例行公事:为传统的惯例所限制。表示不能达到目的。
2、例行差事:指按照规定或惯例处理的公事。
3、例直禁简:法律或禁令简单明了,人民就容易理解和遵守。
4、发凡起例:发凡:提示全书的通例。指说明全书要旨,拟定编写体例。
5、史无前例: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事。指前所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