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支付给孩子的抚养费主要考虑一下三个因素:子女的实际需要;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国家对于子女抚养费具体数额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由父母双方协商来确定,双方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7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