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考试分为学科知识与技能和教学实施两部分。
学科知识与技能:
掌握和运用与初中音乐教学密切相关的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基础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等音乐基本知识与基础理论。具备音乐鉴赏能力、音乐表演能力、指挥能力与创编能力。熟悉中外音乐史发展脉络和不同时期、不同流派代表人物的主要作品,了解中外多民族音乐文化的不同特点。了解音乐美学基础知识,具备一定的音乐审美能力,关注与时代同步发展的音乐学科最新信息与动态。教学实施:
能够根据学生实际和教学内容,有针对性地运用教学方法,采用多样教学手段,积极完成教学任务。能够利用自身音乐特长,创设良好的音乐教学情境与教学氛围,激发学生音乐学习兴趣,提高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能够对课堂音乐教学进行有效地组织与调控,鼓励学生在互动中达成学习目标。能够在课堂中体现一定的教学策略,能够在教学中面向全体学生并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不断提高音乐学习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