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统计违法行为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是包括统计违法在内的一切违法的最本质的、有决定意义的特征。没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不能认为是违法行为。在统计工作中,统计违法行为虽然不能直接导致损害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的危害后果,但这并不意味着统计违法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
2、统计违法行为是行为人有过错的行为。仅有客观上的危害后果,而没有主观上的过错,不能认为是违法行为。只有行为人在主观上有过错,并且因为这种过错给正常的统计活动带来了一定的危害,其行为才能成为统计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