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一级学科是学科大类,二级学科是其下的学科小类。共设13个学科门类、110个一级学科。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它是经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由国家科委与技术监督局共同提出,国家技术监督局于1992年11月1日正式在北京发布该标准,1993年7月1日正式实施此标准。根据2009修订版,共设5个门类、58个一级学科。
特色专业:是高校在一定的办学思想指导下和长期的办学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具有特色的专业。特色专业是指一所学校的某一专业,在教育目标、师资队伍、课程体系、教学条件和培养质量等方面,具有较高的办学水平和鲜明的办学特色,已产生较好的办学效益和社会影响是一种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