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的材料有:
1、单位开具并加盖印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本人办理:本人身份证件;
3、代理人办理:申请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
4、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还须提供婚姻证件或能证明婚姻关系的户口薄;
5、提取产权共有人公积金:还须提供共有产权登记分割表等。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