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招待所对外营业是需要缴税的。对外经营取得的收入,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军工系统所属单位征收流转税、资源税问题的通知》第3条第1款规定:“军队系统各单位(不包括军办企业)附设的服务性单位为军队内部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外经营取得的收入,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