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实行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新经济政策。政策规定恢复部分私营经济,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的企业仍归国家所有。允许自由贸易,恢复商品流通和商品交换,废除实物配给制,实行按劳分配制。新经济政策的重要内容是以征收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农民按国家规定交纳一定的粮食税,超过税额的余粮完全归个人所有,大大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并且允许外资企业管理国家暂时无力经营的企业,恢复商品货币关系进行调节生产的作用。这使小农经济占优势的苏俄找到了向社会主义经济阶段过渡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