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考试由院校自行组织,可跨省设点组织校考,其他本科院校原则上只在本校所在地设点组织校考;
2、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其余高校均须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3、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的文化和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分数线的考生,省招办按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其余高校由省招办根据各批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确定省录取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并按照高校招生来源计划投档;
4、录取批次属于艺术提前批次中的第一批次,拥有最高优先录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