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熙三年,北魏分裂为东魏与西魏两个政权,东魏孝静帝天平年间,下诏群臣于麟趾阁议定新制,兴和三年颁布实施,史称《麟趾格》;《麟趾格》撰成于东魏孝静帝兴和三年,同年班于天下,《麟趾格》是《北齐律》的蓝本,又是隋唐律法的直接渊源,它的影响一直波及后代,在中国古代法制史上起着承先启后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