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行省,设三司,改革地方机构;
2、废丞相,以六部治国,加强皇权;
3、废大都督府,设五军都督府,制定卫所制度,加强对军队控制;
4、改御史台为都察院,加强对百官的监察;
5、设置锦衣卫和东西厂,加强特务统治;
6、杀戮功臣,提高皇权。通过以上措施,明太祖提高了皇权,促成了明代集权政治的建立。这种高度集中的权力,为明初社会经济的发展、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提供了政治上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