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每个科目考试一次,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