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进质量行为标准化。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按照“体系健全、制度完备、责任明确”的要求,对施工企业和现场项目经理部应该承担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等方面做出相应规定,主要包括企业、项目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落实和施工方案策划、实施及现场布置、技术交底、教育培训、作业挂牌、质量标识、成品保护等;
2、推进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依据现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范,按照“质量标准样板化、方案交底可视化、操作过程精细化”的要求,从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质量控制到施工工序控制及质量验收控制的全过程,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安装等分部工程中主要分项工程或关键工序的具体做法以及管理要求等方面做出相应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