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消全行使的条件:
(一)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二)主动债权合法有效且届履行期;
(三)主动债权与被告债权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四)被动债权属于可以抵销的范围。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十五条【解除权消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