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和检疫局、国百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布的呼吸防护用品GB2626-2006标准,生产防尘口罩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所有防尘口罩的生产技术规范必须符合相应标准。该标准规定了呼吸防护用品的生产和技术规范,对防尘口罩的材料、结构、外观、性能、过度滤效率(阻尘率)、呼吸阻力、检测方法、产品标识、包装等都有严格要求。防尘口专罩的材料必须对皮肤无刺激性、无过敏性,滤材对人体无害,结构要方便使用。防尘口罩的过滤效率(阻尘率),颗属粒直径小于5微米阻尘率必须大于95%。其中95%这一数值不是平均值,而是最小值,所以实际产品的平均值大多设定在99%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