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家习俗:
苗家婚俗 一
多数苗族地区婚姻自主程度较高,各地苗族青年都有以择偶为主要目的的传统的自由社交活动形式。湘西叫做“赶边边场”或“会姑娘”,黔东南苗族则称为“游方”,广西融水叫“坐妹”或“走寨”,黔西北称为“踩月亮”,黔中及一些西部苗族称为“跳花”、“跳场”等等。在这类社交活动中,青年男女可以三五成群地或者单独地、公开地或悄悄地对歌和交谈。以对歌的形式谈恋爱是苗族婚俗文化中最具代表性和富于民族色彩的风俗。一些苗族社区还有专供青年们谈恋爱的场所,如黔东南的游方坪、滇东北的姑娘房等。苗族青年择偶不重财产和家境,更看重个人才华和品性。
找到合适的恋人后双方即可交换定情物。结婚,一般情况下需征得父母的同意。在大多数苗族地区,青年自主婚姻与父母包办婚姻并存,这两种情况不一定是不可调和的矛盾,只看哪种倾向更重。一般来说,父母和子女都互相尊重和征求意见,强迫成婚的很少。而且社会习俗允许并维护青年人的自由选择。因此更多的情况是自由恋爱后由父母主持婚姻。具体步骤是,青年人谈好了,男方征求父母的意见后请媒人到女方家说亲。正常情况,女方父母不会反对,有时须用鸡卜来决定婚姻是否可行。一经说媒定亲,双方即商谈结婚日期和聘礼。结婚前,男方必须为女孩的舅家送一笔钱或其他财物,称“舅爷钱”。如果父母不同意,青年男女可以私奔,寻求亲属或社会力量的支持,时间长了,父母也就承认既成事实了。当然也有听从父母之命的,也有少数因父母包办酿成感情悲剧的。
还有一种形式就是抢婚或类似抢婚的形式。青年男女通过自由恋爱,愿作终身伴侣的,男方在某天夜里,邀约几个朋友或兄弟把女方带到或“抢”到家里来,即成婚姻。三天之后,才请个“全福”的老人带只鸡去给女方父母“报亲”,请他们认可这门婚事。然后双方商定“回门”(回娘家)办婚礼的日期和具体事宜。
苗家婚俗 二
苗族青年结婚的年龄一般在16-20岁之间,也有早婚的现象,大约在十四五岁,早婚夫妻通常要到双方成年方能同居。在婚姻选择上,同宗族(同姓氏)不婚,姑舅表婚优先,不同辈份不相通婚。不同民族甚至苗族不同支系间也基本上不通婚。许多地区苗族有结婚当日夫妻不同房的习俗,新娘与送亲的陪娘及新郎的姐妹共度第一夜。有的地方办婚礼是主要在女方家。黔东南苗族有“不落夫家”(坐家)的习俗,即新娘回门后即长住娘家,仅在逢年过节或农忙时经召唤才回夫家小住,直到怀孕后才长住夫家。坐家时间长达一两年至四五年不等。
婚后因感情不合等原因可以离婚。一般地,提出离婚方须向对方赔礼赔钱。寡妇可以改嫁,也有地方有转房习俗,一般是同辈转房,但不带有强制性。 苗族均为一夫一妻制家庭。核心家庭和主干家庭为苗族社会主要的家庭结构。女子与男子不管婚前婚后地位比较平等,在家庭事务中妇女有一定的发言权,但总体上还是男权社会。子女的血统从父,世系依父系计算,家庭财产按父系继承。苗族有父子连名制,现以黔东南为典型,其他地区多已不存。苗族有自己民族的姓氏,但是现在大多已通用汉姓。
苗家歌舞:
唱苗歌:苗族人民最喜唱歌,以苗歌传情表意。一首喜歌令你心情舒畅;一首苦歌令你唏嘘垂泪;一首情歌则令人如醉如痴。苗歌旋律独特,节奏自由,装饰音多滑音,别有韵味。苗歌分“韶唔”(高腔)、“韶萨”(平腔)两类。高腔高亢激昂,优美动听;平腔悠扬悦耳,婉转流畅。
跳苗鼓:鼓舞是苗族男女老少最喜爱的艺术形式。分女子单人鼓舞、男子单人鼓舞、女子双人鼓舞、男子双人鼓舞、猴儿鼓舞等。伴奏者以鼓棒击打鼓边,表演者以鼓棒或徒手击鼓面,节奏可慢可快,情绪激越时,鼓边与鼓点急促有力,气氛十分热烈。男子鼓舞英武矫健,粗犷有力,动作有“收割打谷”、“大鹏展翅”、“猛虎下山”等。女子鼓舞传统动作有“美女梳头”、“纺纱织布”、“桃花织带”等,文雅平稳,灵巧秀丽。
族称·族源
东部方言苗族自称q (仡熊);中部方言自称qa nau (嘎闹)、mhu 、mo 、mu (模);西部方言川黔滇次方言自称mo 、mo (蒙),分布在川黔滇交界地带、黔西、滇东南等地;西部方言滇东北次方言,分布在滇东北、滇中北、及贵州西北部分地区,自称a mau (阿髦);操西部方言除川黔滇次方言和滇东北次方言以外各次方言的苗族,自称有mjo 、mho 、m (苗、蒙)等,分布在黔中、黔南一带。各个方言区苗族自称大同小异,而且具有同源性。“苗”是对苗族自称的汉语音译,“人”的意思。
汉文古文献中根据苗语自称音译,把苗族称作“蛮”、“髳”、“猫”、“苗”等。由于支系的差异,以及汉人认识角度的不同、时代的局限等原因,各地苗族又有红苗、黑苗、青苗、白苗、花苗、东苗、西苗、紫姜苗、长裙苗、短裙苗、高坡苗、海岜苗、歪梳苗、九股苗等各种各样十分杂乱的他称。这些称法多数情况下不准确,解放后基本上已经废弃不用。 苗族的历史十分悠远,其先民和远古时代的“九黎”、“三苗”、“南蛮”有着密切的关系。根据已有汉文古文献和苗族的民间口碑资料,多数苗族研究者认为,以蚩尤为首的“九黎”部落联盟是可考的苗族最早的文化源头,也有学者认为苗族族源确切地只能上溯到三苗。 九黎部落联盟最早生活在黄河中下游一带,在其西进过程中,与东扩的黄帝部落联盟发生战争。经涿鹿之战失败后,九黎联盟中的部分部落向南迁移。千余年后,他们在长江、淮河流域又组成了三苗部落联盟,并相继与黄河中下游流域的尧、舜、禹部落展开了长时间的武装对抗。商周时间,他们被黄河流域的华夏民族称为“南蛮”、“荆蛮”。
春秋战国时期,受中原民族大融合和频繁战争的排挤,尤其是受秦楚之战的影响,南蛮后裔再次向南迁徙。秦汉时期,聚居在武陵山脉的苗族先民被称作“黔中蛮”、“武陵蛮”、“五溪蛮”,并渐渐形成为一个的稳定的族体。此后逐渐迁入贵州、广西、川南、云南的山区。大约在明朝时期,苗族已经基本上形成了现今这种分布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