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时间。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此外,一审判决不予离婚的,如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则需要在6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因此,起诉离婚最长可能会有一年多的时间。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